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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斯利康等6家公司遭科技部处罚,大数据安全“黑洞”要怎么填?

时间:2018-10-26

来源:互联网作者:编辑点击:

大健康10月26日消息,前天,科技部官网集中公开了6份行政罚单,内容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审批,罚单分别在不同时间开出。其中最新的是国科罚〔2018〕1号对阿斯利康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下称“阿斯利康”)7月12日的处罚,最早一则是国科罚〔2015〕2号对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华大基因”)2015年9月7日的处罚通知。

除了上述两家外,赫然在列的还有厦门艾德生物、昆皓睿诚医药、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以及正在申请港股IPO的药明康德。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科技部首度公开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行政处罚。根据处罚内容,均与人类遗传资源数据泄露有关。

例如在针对阿斯利康的处罚书中,科技部称:阿斯利康未经许可将已获批项目的剩余样本转运至厦门艾德生物和昆皓睿诚医药,开展超出审批范围的科研活动;又例在华大基因的处罚书中提到的:华大科技与华山医院未经许可与英国牛津大学开展中国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研究,华大科技未经许可将部分人类遗传资源信息从网上传递出境。

根据《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对重要遗传家系和特定地区遗传资源实行申报登记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或以其他形式对外提供。

这一处罚会不会影响被奉为医药界“华为”的药明康德顺利进军港股市场,还未可知,但“基因界的腾讯”华大基因近日因接连爆出的负面,估值已收到影响,一度破千亿的华大基因,市值已经缩水近八成。

此事一出,引起业界哗然。尤其是这一事件的“主人公”涉及到业界知名的上市公司,乃至国内知名的公立医疗机构。更令人“细思极恐”的是,华大基因2015年被处罚,至今未在招股书或公告中进行披露, 相反,还加快了与国际研究机构合作的脚步。在其2017年报中,华大基因称“公司会继续大力推广国产测序平台,促进多个队列联盟合作的开展”、“构建非洲新市场蓝图,积极参与政府援建、国际组织合作扶持项目”、“进一步加强海外临床实验室本地化合作”。

为什么这些企业能够违规将部分人类遗传资源信息传递出境?对于业务布局广、口碑良好的且早已布局国际业务的上市公司,被卷入数据泄露的风波中尽管让业界震惊,却似乎并不是太让人意外,这或许与其“急功”、“近利”心态相关联。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须定期披露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以及重大重组、资产损失等临时报告,而在其中,其营业数据表现就成为了影响其股价的最为关键的因素之一。

今年10月,华大基因对外宣称完成了“迄今最大规模的中国人基因组测序和分析”,不仅如此,其手中还运营着我国唯一一个获批筹建的国家基因库。如此巨额数量的基因组数据,华大基因难免不“着急”在此基础上拓展和变现。同样,阿斯利康将已获批项目的剩余样本转运并开展超出审批范围的科研活动的行为,“逐利”心态显露无疑。

在被泄露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将人类遗传资源信息泄露,后果可想而知。不仅侵犯了公民权,更高程度上对国家安全构成了潜在危害。据媒体采访的国内权威机构教授称:“基因流失到海外意味着中国人群的基因信息可能被西方掌握,可以用来提升生物武器的精准性。”

新华社中国特稿社副社长熊蕾也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如不严格管理中国人基因数据的收集、交换和传播,以基因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基因战和生物国防的安全会受到威胁。

一次行政处罚显然无法填满数据安全的“黑洞”,涉事企业轻描淡写的“均已整改”也无法再轻易重新获得人们的信任。正如大健康在“华大基因,认错了吗”一文中曾提出的,伴随着获得更高社会地位和更多投资者关注,企业是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还是印证丘吉尔那句“只有永恒的利益”?

大健康从知情人处获悉,业内类似事件远不止当下受行政处罚的六家企业,那么其他行走在红线边缘的企业是否能够以此为鉴?但无论如何,科技部对于人类遗传信息资源的监管和对医疗健康数据重视或将成为我国“数据安全保卫战”的第一枪。未来,我国对人类遗传信息资源的监管会越来越规范、严格,而企业的自治和自律,将成为医疗健康大数据安全“黑洞”的下一道“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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